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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职业学校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致家长一封信

发布时间: 2026-09-16 作者: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守护孩子健康、抵御疾病风险的重要民生保障。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参保经济压力,落实民生惠民举措,实现学生应保尽保,舒城县人民政府研究出台《舒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激励政策(试行)》,专门针对我县在读学生推出参保定额补助政策,现将核心政策内容向您简要说明:

  1.凡户籍或学籍在我县,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本、硕、博、高职、中职),采取“先缴费、后补助”的形式,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学生,于每年12月底前,由舒城县医保经办部门安排,给予每人每年200元定额资助。

  2.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群众,除了可以享受住院医疗保障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普通门诊医疗保障待遇。参保城乡居民在市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单次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60%,年度支付限额150元。

  3.凡在舒城职业学校缴费的学生,视同在该生户籍所在乡镇缴费。

   孩子的健康是每个家庭最大的牵挂,我县出台学生参保专项补助政策,就是实实在在为群众减负让利。希望各位家长积极为子女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用好医保惠民政策,为孩子健康成长筑牢医疗保障防线。

舒城职业学校

2026年9月15日




附:

舒城县关于学生群体参保激励政策  

  为减轻重点群体参保经济负担,实现群众得实惠、基金可持续、参保全覆盖,经县政府研究,出台舒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激励政策(试行)。

一、关于学生群体参保激励资助的主要内容:

  1.适用对象。户籍或学籍在我县,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本、硕、博、高职、中职)。

  2.资助标准及资金来源。对符合适用对象的人员,采取“先缴费、后补助”的形式,对当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的上述对象,于每年12月底前,由舒城县医保经办部门安排,给予每人每年200元定额资助。资助资金采取“打卡发放”方式,直接发放至参保对象本人银行卡账户(优先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确保资金直达受益对象(不含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财政资助参保对象)。

二、附则

  (一)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试点实施,有效期暂定2年。

  (二)若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新政策,按新政策规定执行;若我县医共体医保基金管理、绩效考核机制有调整,同步优化本方案。

舒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