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安排: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4月3日(星期四)上午9点40分下课,学生离校。4月6日学生返校,晚自习由周日晚辅教师负责。基础部工作以学部通知为准。
二、相关要求:
(一)开展安全卫生检查。总务科、德育处、保卫科、各学部于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教学场所和学生寝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确保安全无患。
(二)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德育处要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网络诈骗、防溺水等安全意识教育。
(三)落实留校学生工作。假期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常规管理。
校办室
2025年3月31日